各设区市住建局,福州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装配式装修试点方案》(闽建筑〔2023〕4号),积极推动我省装配式装修发展,方便市场主体及时掌握我省装配式装修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情况,经研究,省厅组织公布装配式装修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名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条件
推荐公布的装配式装修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装配式吊顶体系、装配式墙面体系、装配式楼地面体系、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等至少一种部品部件的自主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
(二)生产基地占地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智能化生产线不少于2条;
(三)部品部件系统化强、安装工艺先进,施工现场可实现快速调整和可逆安装;
(四)部品部件获得绿色建材标识,工程应用不少于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二、推荐程序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装配式装修生产基地于2024年3月30日前向注册所在地的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提交推荐申请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初审。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基地进行实地考察,符合条件的填写《拟推荐的装配式装修部品部件生产基地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2),并于2024年4月15日前连同推荐申请表(各1份)报送省厅产业办。
(三)公布。省厅汇总公布符合条件的装配式装修部品部件生产基地。
联系人:陈晓存 联系电话:0591-87613715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242号福建省住建厅大院石结构办公楼三层。
附件:1.装配式装修部品部件生产基地推荐申请表
2.拟推荐的装配式装修部品部件生产基地信息汇总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
附件下载:闽建办筑函〔2024〕9号附件.doc
(责任编辑:何雯丽)
延伸阅读:
福建开展建筑企业自有工人试点 推动建筑工人从传统“农民工”向建筑产业工人转变 建筑企业晋升资质等级有奖励 厦门思明出台举措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鸿生财富中心”项目装配式建筑(设计阶段)评价的公示(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预制建筑网”的所有资料版权均为预制建筑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预制建筑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3)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书面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