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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在全省率先执行75%节能标准

马鞍山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在全省率先执行75%节能标准

2024年05月11日

打印来源:马鞍山日报

记者从市住建部门获悉,日前,马鞍山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正式执行75%的建筑节能标准。此举将进一步落实绿色生态理念,推动建筑业绿色节能发展。


  去年10月7日,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安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目前已在马鞍山市及合肥、芜湖、滁州4地率先执行,全省其他地市将于2025年起全面执行。以上两则标准充分适应全省气候特点和建筑实际情况,将为马鞍山市建筑节能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规范指导。


  为向市民群众提供更加舒适、健康、节能的居住环境,近年来,马鞍山市积极推动民用建筑节能工作,持续实施新建建筑能效提升、既有建筑运营降碳、建筑用能结构优化三大行动,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发展高品质绿色建筑。2023年,全市绿色建筑开工面积为374.42万平方米,占新建民用建筑开工建筑比例达100%,绿色建筑竣工面积为399.67万平方米,占新建民用建筑竣工建筑比例达100%,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283.70万平方米,占新开工建筑比例42.71%。


  下一步,马鞍山市还将针对各级主管部门及开发、建设、设计、图审、施工、监理企业广泛开展宣传培训,从建筑规划立项、方案设计、施工图审查到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监管,保证绿色建筑政策有效落实,同时,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和材料,推动全市建筑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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