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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绿色建筑产业的提案》的答复

江苏省《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绿色建筑产业的提案》的答复

2024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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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408号提案答复——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绿色建筑产业的提案


唐劲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绿色建筑产业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建筑产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商省财政厅,现答复如下:


建筑产业是我省的支柱产业、优势产业之一,为进一步推动建筑产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省不断健全政策体系、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和监管体系,大力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自2014年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等文件以来,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发展迅速。截至2023年,全省累计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超2.5亿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的比例从2015年的3%已经上升到了2023年的41.0%;共创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5个、产业基地(园区)27个,创建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园区)21个、示范基地252个、示范项目364个,示范基地覆盖全省13个设区市,示范项目种类齐全,布局合理。


一、 支持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创建


在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创建过程中,为鼓励木结构建筑落地,考虑木结构建筑面积限制,在申报指南中对于木结构建筑面积指标适当放宽(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的居住建筑不低于30000平方米,公共建筑不低于5000平方米,木结构建筑不低于1000平方米)。近年来,“常熟古建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靖江园林木业有限公司”等基地先后被确定为省级示范基地。


此外,2021~2023年,省级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440万元,支持上海交大设计研究总院木结构研究中心、华亚设计院总部1#木结构示范楼、苏州昆仑绿建木结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绿建生态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现代木结构高品质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设。


二、完善木结构建筑标准体系


我省持续完善建设地方标准体系,目前已发布并实施《轻型木结构检测技术规程》(DGJ32/TJ83-2009)、《轻型木结构建筑技术规程》(DGJ32/TJ129—2011)和《重型木结构技术标准》(DB32/T 3914—2020)地方标准,基本能涵盖常见的木结构建筑。此外,还立项了《江苏省木结构推广与产业发展研究》《基于BLM的轻型木结构建筑集成化定制策略研究—以江苏省为例》《江苏省现代木结构计价定额体系研究》等多个科技项目,围绕木结构开展研究。


下一步,我省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相关工作,助推装配式绿色建筑产业发展。


一是持续推动木结构相关标准的编制和宣贯工作。鼓励更多的企业积极参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制定,不断提升在行业内的地位。做好相关标准的宣贯工作,为更多的优质项目落地提供技术支撑,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是继续加大对木结构开展的相关研究。推进“江苏省木结构推广与产业发展研究”和“江苏省现代木结构计价定额体系研究”等重点研究项目,加快相关成果的转化。围绕现代木结构产能建筑关键技术开展相关研究。


三是构建适应我省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我厅正会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苏监管局等单位,联合出台绿色建筑产业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政策资源、要素资源投入支持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省财政也将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综合运用政策性工具,支持绿色金融体系、产品和服务快速发展。


延伸阅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预制构件驻厂监造管理规程》公开征求意见 浙江住建厅印发《浙江省装配式“厨卫换新”工程技术导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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