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行业政策 >

关于印发《2024年度郑州市智能建造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4年度郑州市智能建造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2024年07月31日

打印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郑州市智能建造试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郑建文〔2024〕96号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郑州市智能建造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24年郑州市智能建造试点工作推进方案


2024年6月17日


2024年郑州市智能建造试点工作推进方案


根据《郑州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郑政文〔2023〕2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郑州市智能建造试点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2024年度郑州市智能建造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具体如下:


一、年度工作目标


围绕三年试点工作总体目标,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智能建造试点城市总体要求和省住建厅相关工作部署,对照《郑州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实施方案》任务清单,在2023年工作基础上,以示范引领为重点,培育1家智能建造产业基地、15家智能建造骨干企业、10项智能建造示范项目,以持续完善政策措施、编制技术标准等为基础性工作,继续开展“十项行动计划”,推动我市智能建造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推进三项基础工作


1.完善2项政策措施。借鉴先进城市智能建造发展经验,结合我市试点工作实际,力争7月底前研究出台《郑州市智能建造试点工作支持措施》,对智能建造项目和企业给予土地、财政、金融、税收、科技、评先评优等政策支持;加大市场调研,力争10月底前完成《郑州市智能建造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智能建造产业中长期发展目标和阶段任务,打造智能建造现代化产业集群,推动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建管处;责任单位:法规处、设计处、节能处、财务处、市节能装配中心,市建协,相关企事业单位)


2.编制6项标准。加快智能建造标准和规范编制,力争6月底前发布《郑州市建筑部品部件智能生产基地(智能工厂)评价导则(试行)》,引领规范智能建造产业链信息互通、共享;力争8月底前发布《郑州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服务计费参考标准》规范BIM一体化设计要求;依托骨干企业和行业组织开展郑州市数字化管理标准编制工作,力争10月底前编制完成《郑州市建设工程建筑信息模型审查系统技术指南》、《郑州市建设工程建筑信息模型审查系统模型交付指南》、《郑州市建设工程建筑信息模型审查系统数字化交付数据指南》、《郑州市建筑机器人补充定额(试行)》等试行文件。(牵头单位:建管处、设计处,市建协,市征收中心;责任单位:节能处、财务处,相关企事业单位)


3.强化智能建造示范引领。开展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培育,引导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加强BIM技术、智慧工地以及智能装备辅助施工等场景应用,强化示范引领,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智能建造试点项目,依托《郑州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水平评价表》开展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评价,组织开展示范项目评价认定活动,力争全年培育10项智能建造示范项目。(牵头单位:建管处,市建协;责任单位:设计处、市节能装配中心,相关企事业单位)


三、着力开展十项行动


(一)开展建筑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行动


重点培育一批技术装备优、带动能力强的骨干企业,引导郑州朗住住工、中机六院、郑州宝冶、中建七局等生产、设计、施工企业加大科研投入,拓展BIM技术、智慧施工管理、智能装备等应用场景,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方向转型,力争全年培育1家智能建造生产基地,培育15家智能建造骨干企业。(牵头单位:建管处;责任单位:设计处、市节能装配中心,市建协,各试点企业)


(二)开展建筑业数字化管理推广运用行动


搭建装配式建筑数字化服务平台,推进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信息共享,建立基于BIM的标准化部品部件库,推进BIM技术在建筑全寿命期的一体化集成应用,推行“少规格、多组合”的标准化设计方法,引导企业建设部品部件智能生产线,推动传统生产线向智能化转型升级。


依托宝冶钢构自主研发的钢结构一站式信息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头部企业的带头作用,充分利用BIM技术、物联网、大数据等手段,贯通钢结构设计、采购、制造、安装过程的数据链,充分运用好、发挥好平台作用,整合产业链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在装配式钢结构智能建造领域做好产业链培育任务,实现平台赋能,进一步推进郑州钢结构的数字化和智能化的发展。


建立健全工程建设数字化成果交付、审查和存档管理体系,对接数字建造项目管理系统,推进BIM技术在房建工程报建审批、施工图二三维审查、档案交付等环节应用,年内实现BIM应用项目数字化审查系统辅助审查;推广基于BIM技术的竣工验收备案机制,建设项目实行竣工图BIM模型城建档案归档,制定基于BIM技术的城建档案归档标准,完善BIM模型与城建档案相结合的业务模式,进一步完善提升郑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管理系统,以“三维化”城建档案归档模式提升归档效能。(牵头单位:建管处、设计处;责任单位:市节能装配中心,市建协,相关企事业单位)


(三)开展智能建造技术推广应用服务行动


打造一站式智能建造技术推广应用服务平台,涵盖BIM技术应用、部品部件生产、智能装备研发、智能建造班组、劳务分包等功能信息,构建智能建造全产业信息图谱,推动全产业链高效共享各种要素资源;支持项目和企业积极应用并不断总结智能建造经验做法,适时征集并评选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持续发布智能建造关键技术、产品清单及案例经验清单,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智能建造技术推广清单。(牵头单位:建管处;责任单位:设计处、市节能装配中心,市建协,相关企事业单位)


(四)开展智慧工地云管理平台建设行动


依托“新城建CIM”及智慧城建系统,通过城市标准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逐步融合城市各行业运行管理数据,构建数字孪生城市底座,建设全市统一的智慧工地数字化监管平台,构建主管部门、企业、工地现场多方联动的可视化智慧工地,实现智慧工地监管平台全市覆盖,不断提高工地安全质量数字化管理效能。(牵头单位:建管处、节能处;责任单位:办公室、设计处、市节能装配中心,市建协,相关企事业单位)


(五)开展智能建造科技创新行动


加强政校企合作,引导郑州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与本地企业围绕智能建造领域,聚集专业研发力量进行技术攻关和成果集成,建设国家级、省级或市级智能建造相关科技创新平台;将建筑机器人等智能装备纳入全市新兴产业进行重点培育,根据我市工程项目实践和施工应用场景特点,引导全市工业和建筑业企业加强技术合作,强化建筑机器人等关键核心技研发;推动企业依托智能建造示范项目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级智能建造科研项目,取得智能建造相关产品、专利、工法、软件著作权等科技创新成果。(牵头单位:建管处、节能处;责任单位:市建协,市节能装配中心,相关企事业单位)


(六)开展智能装备推广应用行动


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通过购买、租赁等形式推广应用建筑机器人等智能装备产品,探索建立建筑机器人等智能装备新型租赁服务平台,实现灵活合理分配建筑机器人等智能装备资源。加大物料搬运机器人、整平机器人、抹平机器人、喷涂机器人、智能塔吊、智能混凝土泵送设备、自升式智能施工平台(造楼机)、造桥机、盾构机等成熟型智能装备辅助施工应用实践,提高施工效能和经济效益。(牵头单位:建管处,市建协;责任单位:市节能装配中心,相关企业)


(七)开展智慧工地新兴技术应用行动


大力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推动数字信息在施工过程集成应用,实现施工施工管理可视化、智慧化、可追溯,提升施工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构件和部品部件认证工作,推行工业化构件和部品部件质量认证制度,编制新型建筑工业化构件和部品部件相关技术要求,提高产品配套能力和质量水平;建立健全部品部件施工安装过程质量检验制度和追溯制度,提升施工质量和效率。(牵头单位:建管处,市建协;责任单位:市节能装配中心,相关企事业单位)


(八)开展智能建造专业人才培养行动


加强高等院校与智能建造相关企业合作,以郑州大学、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机构与本地建筑业骨干企业形成资源互补,以产学研形式,成立产教融合共同体,年内新培育智能建造培育类基地2个;依托培训机构,开展智能建造相关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和关键技术等方面的管理人员和企业骨干技术人员培训,年内完成相关企业管理、技术骨干等人员培训300人次以上;建立开放多维丰富的培训体系,支持高校与企业共建专业学院、实践基地、实训基地等,年内完成智能建造产业工人培训500人次以上。


指导建立郑州市智能建造产业战略联盟,探索建立以联盟为主体、政产学研用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集成和共享技术创新资源,加强合作研发,突破智能建造产业发展战略及共性、关键技术瓶颈,搭建联合攻关研发平台;开展技术辐射,培育智能建造产业重大技术及创新产品,使联盟成为郑州市智能建造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牵头单位:人事处、建管处;责任单位:设计处、财务处、市节能装配中心,市建协,相关企事业单位)


(九)开展智能装备应用班组培训行动


建强“班组库”,积极探索“智能建造装备+产业工人”新模式,鼓励建筑业骨干企业、高等院校、培训机构探索建立智能装备操作实训、租赁维保、劳务分包等一站式基地,积极开展机器人操作培训、人机协同施工实训,支持行业协会探索智能建造产业工人队伍培训考核机制,并组织开展培训考核,年内分类遴选一批智能建造优秀班组,形成智能建造优秀班组库;制定完善的智能装备班组劳务分包管理制度,明确劳务分包的流程、标准和要求,依托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加强信息的交流和共享,提高劳务分包市场的运行效率和规范化程度。(牵头单位:人事处、建管处;责任单位:设计处、财务处、市节能装配中心,市建协,相关企事业单位)


(十)开展智能建造宣传推广行动


组织召开高峰论坛、智能建造技术成果发布会、现场观摩会等活动,以举办第二十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为契机,同步举办首届中国(郑州)建筑产业与智能建造博览会,汇集行业智慧和力量,推动智能建造高质量创新发展;充分依托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智能建造知识和政策宣贯,及时总结推广报送试点经验做法;力争年底前组织开展2次以上智慧工地、智能装备示范观摩活动。(牵头单位:节能处、建管处、组宣处;责任单位:市建协、市节能装配中心,相关企事业单位)


四、健全完善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的重要工作意义,依托工作专班建立联系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着力推动智能建造试点各项工作,推进项目落地。


2.强化组织协调。加强横向、纵向协调联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新格局,加强处室、部门间的沟通衔接,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任务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


3.强化监督管理。定期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城市推进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试点工作成效评估,检查各成员单位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完成情况,确保各项目标圆满完成。


附件:2024年智能建造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1722391094573120.png

1722391103712496.png

1722391114535845.png


延伸阅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安徽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预制构件驻厂监造管理规程》公开征求意见 浙江住建厅印发《浙江省装配式“厨卫换新”工程技术导则(试行)》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预制建筑网”的所有资料版权均为预制建筑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预制建筑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3)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书面来函联系。

[责任编辑:Susan]关键词:

连接件
三一
江苏龙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