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响应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设备更新和营商环境改善这些要求,按照住建部的相关规定,重庆制定了《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24 年版)》。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24年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设备更新和营商环境改善等有关要求,根据住建部《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的公告》(2024年第186号)等文件规定,我委组织制定了《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24年版)》(以下简称《技术通告》),现予发布。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该《技术通告》正式生效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技术通告》的各项规定,不得使用或超范围使用《技术通告》中所列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
二、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有关单位应加强《技术通告》的宣贯、实施及监管,采取有效措施,按要求禁止或限制使用《技术通告》中所列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积极推广相关替代技术、工艺和产品,提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实施能力。
三、《技术通告》未列入的技术、工艺和产品,国家和我市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定禁止或限制使用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定执行。
四、原《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19年版)》自本《技术通告》生效实施之日起废止。
《技术通告》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请与市住房城乡建委科技外事处或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联系。
联系方式:
市住房城乡建委科技外事处,电话:023-63603771
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绿色建筑与技术推广科,电话:023-63877474
附件下载:
1.附件:重庆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2024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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