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项目技术复杂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渝建标〔2024〕2号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结合我市工程实际,我委制定了《重庆市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项目技术复杂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项目是指符合《重庆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评价指标(试行)》《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市政工程建筑工业化评价标准》(DBJ50/T-443)等相关评价指标和技术标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二、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项目技术复杂认定程序和要求按照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复杂认定标准和程序的通知》(渝建发〔2021〕3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区(县)管项目应在初步论证后报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认定意见,再报市住房城乡建委复核。
三、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技术复杂装配式建筑项目认定暂行规定》(渝建科〔2020〕35号)同时废止。
四、已认定为技术复杂的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项目,未按认定内容实施且未说明客观原因的,将其建设单位等主体责任单位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附件:1.重庆市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项目技术复杂认定标准(试行)
2.重庆市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项目技术复杂认定申请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2月6日
附件下载:
1.重庆市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项目技术复杂认定标准(试行).docx
2.重庆市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项目技术复杂认定申请表.docx
(责任编辑:何雯丽)
延伸阅读: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就《智能建造技术导则》 公开征求意见 《保定市智能建造发展规划(2024-2030年)》一览图 山东省住建厅│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智能建造技术目录(第一版)(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预制建筑网”的所有资料版权均为预制建筑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预制建筑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3)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书面来函联系。
[责任编辑:Sus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