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地方动态 > 安徽 >

安徽省高品质住宅设计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鼓励设计打造“百年住宅”

安徽省高品质住宅设计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鼓励设计打造“百年住宅”

2024年08月27日

打印来源:合肥在线

小区应考虑出租、搬家、急救、快递、垃圾清运等不同车辆的动线,宜打造无风雨归家流线;鼓励有条件的项目适当加大空间高度,提高至3.3米以上;住宅设计应适当提高结构的设计工作年限,鼓励提升至100年。


8月23日,记者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安徽省高品质住宅设计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布,开始征求意见。


【环境宜居】

宜打造无风雨归家流线


省住建厅制订本指南除了适用于新建高品质住宅的设计,既有住宅改建、扩建为高品质住宅项目的也可参照执行。


“征求意见稿”指出,建筑风格宜根据城市地域文化特色及内涵,结合周边已有建筑物风貌整体考虑,新建住宅小区与周边已建建筑协调统一。


应遵循“低彩度、高明度”或“高彩度、低明度”的原则,不宜大面积使用暗沉色系。


住宅小区规划应充分考虑形态对城市界面的影响,与周边建筑整体天际线相协调。面向城市重要廊道、视线通廊、干道应形成“高低错落、变化有序”的天际线。


住宅小区应进行“人、车、非机动车”分流设计,合理规划地上人行归家流线和地下车行归家流线,考虑出租、搬家、急救、快递、垃圾清运等不同车辆的动线,宜打造无风雨归家流线。住宅小区宜配建访客临时使用的停车泊位,结合景观统一设计,宜采用树阵式停车。


布置在地面上的小区垃圾房、小型垃圾转运站、再生资源回收站、公厕等易产生异味的功能用房,应与住宅单体保持适当距离。


【健康舒适】

鼓励适当加大空间高度


征求意见稿提出,高品质的住宅建筑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户内空间满足住、读、厅、厨、浴等基本功能,动静、洁污、干湿分区明确;应采取合理措施,提升室内健康性能,保障良好的室内空气质量和声环境、光环境、热湿环境水平。


住宅单元首层宜设置架空层,层高不应低于3.6米。住宅首层出入口、地下车库均应设置大堂。


住宅单元电梯设计为两部及两部以上时,宜成组布置,高层住宅每台电梯的服务户数宜为30~60 户,每部电梯均应直通地下车库。住宅小区固定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配建的充电桩不应小于规划车位数的30%。


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米,装配式建筑、设有户式中央空调、集中新风系统或地暖系统的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1米,鼓励有条件的项目宜适当加大空间高度,提高至3.3米以上。住宅户型设计应适当增加独立储藏空间。户型适老化设计宜满足老年人轮椅通行、日常活动的空间需求。


【绿色低碳】

住宅建筑宜采用装配式装修


征求意见稿提出,住宅建筑节能设计应按照“被动措施优先、主动措施优化”的原则,充分利用天然采光、自然通风,改善保温隔热性能,提高设备能源利用效率,并鼓励设计超低能耗建筑。


宜采用绿色节能材料,宜运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宜使用获得绿色建材标识(或认证)的或有明确碳足迹标签的材料与部品,或者选择耐久性建材,延长建筑使用寿命。


住宅建筑宜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30%。住宅建筑宜采用装配式装修,宜采用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等集成部品和管线分离等设计、生产、安装一体化的工程做法。


【安全耐久】

鼓励设计年限提升至100年


为全面提高高品质住宅的使用寿命、质量品质和长期价值,“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住宅设计应适当提高结构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70年,鼓励提升至100年。


为了防范出现一些质量通病,外墙保温材料、室外设备、管线等应采用安全可靠的防坠落措施。地下室、卫生间、屋顶等重要部位应采取措施防止开裂及渗漏。卫生间排水管道穿越楼板以及屋面的部位设置防渗漏的措施。鼓励定期系统地开展住宅体检和维护工作,确保住宅的长期安全、舒适和美观,并完善房屋定期检查制度。宜在住宅小区开展工程质量保险试点。


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应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定时断电、充电故障自动断电、过载、漏电保护功能,并宜具备充电故障报警、功率检测、高温报警等功能。


【智慧家居】

户内宜设置健康管理系统


高品质住宅,离不开智能家居作为技术支撑。本次征求意见稿明确,智能家居系统主要功能包括智能中控系统、智能照明系统、无线WIFI系统、智能安防系统、室内环境检测系统、多媒体娱乐系统、智能医护系统等。


按照要求,智能家居系统应实现互联互通,具备全屋智能管控功能。


老人房、儿童房等紧急事件多发区域应安装紧急求助按钮并具备报警功能,宜通过智能监控或传感设备实现跌倒侦测、紧急事件告警等功能,宜提供双向对讲,并具有接入智慧物业等第三方平台功能。


延伸阅读:

“绿色农房”,走进蚌埠乡村! 安巢经开区开展装配式建筑竣工阶段评审,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安徽│《关于推动阜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预制建筑网”的所有资料版权均为预制建筑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预制建筑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3)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书面来函联系。

[责任编辑:Susan]关键词:

连接件
三一
江苏龙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