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福建省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试点工作方案》(闽建筑〔2024〕28号,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根据企业申请及各地住建主管部门推荐,经研究,决定将古雷公共管廊续建项目(海腾码头至岱仔路)等46个项目列为自有工人试点项目(详见附件1),将福建金华夏建筑发展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列为自有工人试点分包企业(详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
各试点牵头单位要积极推动试点项目创建,按照《试点方案》要求,推动试点项目实行自有工人施工,培育一批稳定合作的分包单位和自有工人。试点项目分包单位要积极参与试点工作,落实自有工人施工要求,着力提高建筑工人技能水平。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项目的跟踪指导,结合合同履约评价工作,前往现场了解项目自有工人推进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出现的问题,并于每月25日前向省厅建筑业处报送试点工作推行情况。省厅将定期开展调研和指导,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对自有工人试点工作成效显著的牵头单位和分包单位,向社会予以宣传推介。
联系人:陈剑锋 联系方式:0591-87503659
附件:1.福建省自有工人试点项目名单
2.福建省自有工人试点分包企业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0月17日
延伸阅读:
福建关于征集绿色建筑“四新”技术的通知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4年三季度勘察设计和绿色建筑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4年度关于公布福建省预制混凝土构件工厂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预制建筑网”的所有资料版权均为预制建筑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预制建筑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3)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书面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