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地方标准《装配式部分包覆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根据湖北省市监局《关于下达 2024 年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由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精工绿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等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湖北省地方标准《装配式部分包覆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发给你们,请各地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该稿内容进行全面、仔细审阅,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填写《征求意见表》(附件2),并于2024年11月28日前函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联系人:李治
联系电话:027-52102292
邮箱:lizhi_whadi@163.com
邮寄单位: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邮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路8号
邮编:430014
附件:1.湖北省地方标准《装配式部分包覆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2.湖北省地方标准《装配式部分包覆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湖北省地方标准《装配式部分包覆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随着建筑产业的大力发展,传统建筑产业制约着我国经济高效率、高水平发展,国家和湖北省相关部门多次发文,积极推广装配式结构,推动公共建筑、基础设施工程和居住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部分包覆钢-混凝土组合结构作为一种钢-混组合结构体系,符合国家政策的支持方向,同时兼具绿色环保等特点,是一种建筑可持续发展的技术方向,具有高度原创性,可用于住宅、办公、学校、医院、公寓、酒店等多高层建筑中。该技术在其他省市的发展,体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目前在我省尚无该技术体系的相关规范,阻碍了该技术的发展与推广,且我省有大量该技术应用需求,实施中亟需该标准进行行业内技术的指导与规范。通过编制该技术湖北省地方标准,可规范省内关于部分包覆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在民用建筑中应用的有关设计以及部件生产运输、施工安装、验收、使用维护,为该结构在湖北省的推广应用提供技术依据,进一步推动我省建筑工业化的快速发展。因此,针对我省装配式技术的发展现状,编制该相关技术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本次《规范》的编制是2024年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立项,并由湖北省住房成城乡建设厅归口管理。由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精工绿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参与标准编制工作。在编制过程中,参考了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牵头单位和各参编单位在装配式部分包覆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研究应用经验,经过多次研讨修改,完成编制工作。
本规范适用于湖北省采用部分包覆钢-混凝土组合构件的房屋结构,主要内容包括: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符号、4材料、5结构设计基本规范、6梁设计、7柱和支撑设计、8剪力墙设计、9节点设计、10防护设计、11制作安装、12质量验收。
在标准编制过程中,我们明确编制目标,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梳理归纳,研发新工艺、新技术,开展必要的试验研究和理论分析,不断完善标准主要内容。目前,标准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请各有关单位和专家积极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确保高质量完成本标准编制工作。
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5日
相关附件:
1.湖北省地方标准《装配式部分包覆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docx
2.湖北省地方标准《装配式部分包覆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doc
延伸阅读: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进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通知 福建│漳州市关于落实装配式建筑监管协议的通知 关于2024年深圳市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名单的公示(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预制建筑网”的所有资料版权均为预制建筑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预制建筑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3)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书面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