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2〕53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建勘设科发〔2023〕170号)有关要求,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我市碳达峰碳中和“1+1+4+8”政策体系,结合《成都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成都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成都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城乡建设领域是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和产业结构深度调整,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及其占全社会碳排放总量比例均将进一步提高。《实施方案》重点聚焦绿色低碳城市、绿色低碳基础设施、绿色低碳社区、绿色低碳建筑、绿色低碳建造、绿色低碳县城乡村等6个方面,提出了25条对应的工作举措。
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方面,提出优化公园城市空间格局、合理控制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做好既有建筑有效利用3项措施。
建设绿色低碳基础设施方面,提出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设施、加强供水供气排水污水设施建设、推进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推进城市绿色照明、构建全域公园体系5项措施。
推进社区绿色低碳转型方面,提出推进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倡导低碳生活方式3项措施。
促进建筑绿色低碳转型方面,提出持续发展绿色建筑、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推动既有建筑能效提升、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升建筑节能运行管理水平5项措施。
推进全程绿色低碳建造方面,提出倡导绿色设计、推进绿色施工、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大力推广绿色建材、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6项措施。
统筹县乡绿色低碳建设方面,提出营造自然紧凑乡村格局、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推动农村可再生能源应用与电气化3项措施。
《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举措和目标,对于控制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量增长、切实做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推动如期实现我市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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