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栏 > 智能建造 - 政策 >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河南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河南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打印 0条评论来源: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河南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第一批)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第一批智能建造试 点项目的通知》(豫建市函〔2022〕263号)安排,在相关单位自主申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基础上,经我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河南大学郑州校区学生宿舍等29个项目为河南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第一批),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


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项目的指导力度,协调解决智能建造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试点项目各项智能建造技术有效应用,鼓励拓展优势技术,推动创新突破,扩大新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各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智能建造技术应用类别,明确试点任务和实施安排,做好项目实施进展和阶段性总结,于每季度第三个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属地主管部门汇总后,以PDF 形式上传至省厅建筑市场监管处邮箱zjtjzfzgl@163.com。


附件:河南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名单(第一批)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6日

图片

(责任编辑:何雯丽)



延伸阅读:

山东省住建厅│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智能建造技术目录(第一版) 住建部关于印发发展智能建造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三批)的通知 重庆印发《重庆市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项目技术复杂认定标准(试行)》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预制建筑网”的所有资料版权均为预制建筑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预制建筑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3)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书面来函联系。

[责任编辑:Susan]

评论总数 0最新评论
正在加载内容,请稍等...
0条评论发表评论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预制建筑网保持中立。

连接件
三一
江苏龙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