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栏 > 智能建造 - 政策 >

重庆市公布2023年度智能建造示范企业和试点项目

重庆市公布2023年度智能建造示范企业和试点项目

打印 0条评论来源: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重庆市2023年度智能建造示范企业和试点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建设,根据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征集重庆市智能建造试点区县、示范企业、示范工程的通知》要求,经相关单位自愿申报、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市技术发展中心组织评审以及我委审核,确定中冶赛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为重庆市2023年度智能建造示范企业、重庆科学城电子信息产业孵化园等17个项目为重庆市2023年度智能建造试点项目(详见附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示范企业要围绕智能建造技术创新与集成应用,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示范企业实施方案,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实施计划,要加大人才、资金投入力度,以实施 EPC 总承包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为重点建立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实施能力,发挥行业引领带头作用。


二、试点项目建设单位要充分发挥牵头统筹作用,以实现项目建造效率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推动智能建造技术系统应用,会同设计、施工、咨询等实施单位制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智能建造技术内容、实施要求、责任分工、进度计划以及人才、资金保障措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建造技术应用经验。


三、有关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支持辖区内试点项目建设,协助解决智能建造技术应用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智能建造试点项目顺利实施。


四、市技术发展中心要做好示范企业和试点项目实施过程 技术指导和经验总结,督促示范企业、试点项目严格落实试点 示范有关要求,组织开展试点示范经验交流、观摩学习和宣传推广,确保试点示范工作取得实效。


请各示范企业和试点项目建设单位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示范企业实施方案、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报送市技术发展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住房城乡建委科技外事处    王永合 63862949

市技术发展中心         雷  俊  63604962

电子邮箱:553571620@qq.com。


附件:1.重庆市2023年度智能建造示范企业名单(略)

    2.重庆市2023年度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名单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

图片

(责任编辑:何雯丽)



延伸阅读: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就《智能建造技术导则》 公开征求意见 《保定市智能建造发展规划(2024-2030年)》一览图 山东省住建厅│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智能建造技术目录(第一版)

(1) 凡本网注明“来源:预制建筑网”的所有资料版权均为预制建筑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预制建筑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3)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书面来函联系。

[责任编辑:Susan]

评论总数 0最新评论
正在加载内容,请稍等...
0条评论发表评论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预制建筑网保持中立。

连接件
三一
江苏龙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