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遴选2024年度四川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的通知 文号:川建建函〔2024〕613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年度工作安排,为大力发展新型建造方式,推动智能建造技术在工程项目中的应用,引领带动全省建筑业转型升级,提升建筑业新质生产力,我厅决定征集遴选一批工程项目,开展2024年度省级智能建造试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通过开展智能建造项目试点,加快推动建筑业与先进制造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拓展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场景,培育智能建造相关产业、建筑业骨干企业,形成可复制可推广产业技术体系、企业发展路径和项目管理模式,助力“建筑强省”建设。 二、征集范围和条件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2024年新开工的房建、市政项目,满足以下条件均可申报智能建造试点项目。 1.项目建筑面积应在2万平方米以上。 2.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管理等建造全过程应用BIM技术。 3.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参与项目质量安全全过程管控。 4.充分利用智能建造设施、设备参与项目建造。 三、试点任务 试点项目要在项目建设方案、设计、构件生产、施工、质量安全管控等环节充分应用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筑机器人等技术,实现数字化设计和进度成本分析控制、信息化质量安全管控、建筑机器人作业等,提高工程质量效益。 四、试点申报资料要求 试点项目应编制《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在项目建造各环节充分应用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筑机器人等相关智能建造技术实施应用计划和保障措施。 五、试点征集遴选程序 由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筹组织有基础条件的项目企业编制实施方案和申报,经项目所在地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择优推荐。我厅组织智能建造试点项目遴选评审,对评审通过项目予以公布并指导开展试点工作。 六、申报名额分配 成都、绵阳、宜宾、达州4个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分别申报10、5、5、4个试点项目,其余市(州)不少于1个项目。 七、申报时间 2024年3月25日前,请各市(州)将申报资料报送我厅建筑管理处520室。联系人:张炳宏,联系电话:028-85552040,邮箱:scszjtjgc@163.com。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2月27日
(责任编辑:何雯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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