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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产业化“名称之争”

2013年11月07日

打印专业人士:付灿华   来源:中国建设报

  首先,是对建筑类型与适用范围的局限。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企业万斯达集团董事长张波向记者无奈地表示,“建筑业涵盖范围很广,而‘住宅产业化’定位于住宅领域,这便排除了公建、商业、学校、厂房等其他业态。”深圳市现代营造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谷明旺亦提出,在此前提下,相关制度设计也存有局限,“例如目前最具市场激励性的3%容积率奖励,便只对商品住宅有意义。”但是,他表示:“实施住宅产业化的目的应该是实现建筑业的整体升级与转型发展。”


  其次,是对“产业化”的不解。尽管医疗产业化、教育产业化、农业产业化等词随处可见,但当“产业化”与“住宅”结合,到底指向什么?令不少人头疼。


  联合国经济委员会曾给“产业化”做出著名定义:生产的连续性、生产物的标准化、生产过程各阶段的集成化、工程高度组织化、尽可能用机械化作业代替人的手工劳动、生产与组织一体化的研究与开发。


  但在现实中,这样的定义仍显“高深”,时常令人有些“难以捉摸”,甚至产生歧义,也时常令其陷入概念炒作之嫌。


  “住宅产业化这个概念很大、很宽广、内涵很丰富,但是对企业而言,有一点飘渺,指导性和实际操作性不强,往往不知道到底要做什么”,张波表示。


  新的名词

  与争议随之而来的,是更多“新名词”的出现:现代建筑产业化、建筑产业现代化、建筑工业化、新型建筑工业化……不一而足,各有拥趸。


  2011年3月,沈阳正式挂牌成为“国家现代建筑产业化试点城市”,而没有沿用此前2006年深圳“住宅产业化试点城市”的提法。对此,沈阳市现代建筑产业化办公室主任居理宏向记者表示,“这是在沈阳当时着力打造的一个现代建筑产业园的基础上顺理成章提出来的,而这个产业园的目的是希望通过工业化、信息化等手段,带动整个建筑业的工业生产,而不仅仅是住宅。”


  尽管扩大了建筑类型与范围,不过,也有专家提出,“现代建筑本身是建筑史上一个特有的名词,容易造成误解。”


  而“工业化”与“产业化”更像一对难解难分的“双生花”,屡屡引发争议而始终难有定论。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有关人员也向记者透露,“目前有关的报告均按‘住宅产业现代化’和‘建筑工业化’两个并行的名称来报”。


  事实上,在英文中,二者并无区别,同为Housing Industrialization。在我国具体的理论和实践领域,既有所区别也紧密联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技术发展处处长叶明表示,一般认为,工业化主要针对生产方式的工业化,产业化则注重整个产业链上的资源优化配置;工业化是实现产业化的手段和途径,产业化是目标和方向。


  从单一的住宅扩大到整个建筑业,似乎不难达成共识,但究竟,应该以住宅产业化、现代建筑产业化、建筑产业现代化等体现目标向导,还是以建筑工业化、新型建筑工业化等概念体现过程引导?


  知行合一

  在诸多的新名词中,“新型建筑工业化”似乎容易获得更多的认同。


  “我国对建筑工业化的实践最早可以上溯至建国初期”,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第十设计所副所长樊则森向记者表示,上世纪50年代中期,北京等地便开始相关试验。“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提法,既体现了建国以来建筑工业化探索实践的历史延续性,也体现出信息化等新时代、新的历史阶段下新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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